當前位置:北京億杰消防工程公司 > 新聞資訊 >
北京消防行政處罰規定有哪些?
文章出處:未知 人氣:發表時間:2017-02-17
北京消防行政處罰程序的具體內容有什么?我們常見到“XX違法消防條例,被處罰XX元”等新聞,那么消防檢查不符合規范時,防行政處罰程序流程如何進行?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處罰的相關資料,供大家參考。
一、消防行政處罰的種類
(一)警告;
(二)罰款;
(三)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;
(四)責令停產停業(停止施工、停止使用);
(五)行政拘留。
二、消防行政處罰程序
(一)簡易程序
1、條件
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,對當事人處50元以下、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處罰,適用簡易程序。
2、程序
(1)向當事人出示《公安消防監督檢查證》;
(2)指出當事人的違法行為、處罰的事實、理由及依據;
(3)填寫《當場處罰決定書》,當場交付當事人;
(4)符合當場收繳罰款條件的,消防監督員應當場收繳,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票據;
(5)報所屬公安消防機構備案。
(二)一般程序
1、條件
對當事人處50元以上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處1000元以上罰款、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、責令停止施工、停止使用、停產停業、行政拘留等處罰,適用一般程序。
2、程序
(1)向當事人出示《公安消防監督檢查證》;
(2)訊問當事人或詢問證人,訊問人或詢問人不得少于2人;訊問當事人或詢問證人應當制作《訊問筆錄》或《詢問筆錄》。需要傳喚的,應當使用《傳喚證》,《傳喚證》由公安消防機構負責人簽發,消防監督員執行。當事人逃避或拒絕傳喚的,公安消防機構可以強制傳喚。
(3)進行現場勘驗或檢查,并制作勘驗或檢查筆錄;
(4)收集書證、物證、視聽資料、證人證言、當事人陳述、鑒定結論、勘驗筆錄、現場檢查筆錄等證據:
(5)填報《行政處罰審批表》(分為適用聽證和不適用聽證兩種)。對給予拘留處罰的,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裁決;
(6)填寫《告知公安消防行政處罰決定通知書》,送達當事人。當事人要求陳述和申辯的,公安消防機構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,并制作《公安消防行政處罰案件當事人陳述、申辨筆錄》;
(7)填發《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》;
(8)制作《公安消防行政處罰案件結案報告》,建立行政處罰卷宗。
3、時限
(1)被傳喚人的訊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,24小時內不能結束訊問的,應當讓被訊問人離去;需繼續訊問的,可以再次傳喚;
(2)填寫《告知公安消防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3日內送達當事人;
(3)填發《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》,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;當事人不在場的,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在7日內按民事訴訟程序送達當事人。
(三)聽證程序
1、條件
公安消防機構在作出責令停產停業、停止施工、停止使用,對當事人處2000元以上罰款、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10000元以上罰款處罰決定前,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。當事人要求聽證的,公安消防機構應當組織聽證。
2、程序
(1)填發《聽證權利告知通知書》;
(2)當事人要求聽證的,應當在公安消防機構告知后3日內向辦案機構提出書面申請。當事人逾期未提出聽證要求的,公安消防機構不再組織聽證;
(3)有特殊情況公安消防機構決定延期舉行聽證的,應填發《延期舉行聽證通知書》,并送達當事人;
(4)聽證應當制作《聽證筆錄》,并交當事人閱讀或向他們宣讀,審核無誤后由當事人簽名或蓋章;
(5)填報《聽證意見報告書》;
(6)填報《行政處罰審核表》;
(7)建立聽證卷宗。
3、時限
(1)全部聽證工作應當在當事人要求聽證之日起30日內結束;
(2)對不符合聽證條件的,在3日內填發《告知不予聽證通知書》,并送達當事人;對符合聽證條件的,在舉行聽證的7日前,填發《舉行聽證通知書》,并送達當事人。
(四)復議程序
1、條件
當事人不服公安機關或公安消防機構作出的罰款、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、責令停產停業、停止施工、停止使用、行政拘留等具體行政行為的,可向主管公安機關申請復議。
火災原因認定和火災事故責任認定不屬于申請復議范圍。
2、時限
當事人申請復議,應當在知道公安消防機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60日內申請,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。
(五)行政賠償程序
1、條件
公安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,受害人有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。
2、程序
(1)當事人向公安消防機構遞交賠償申請書;
(2)填報《受理賠償審批表》,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,分別填發《受理賠償通知書》和《不受理賠償申請通知書》,并送達申請人;
(3)填發《行政賠償決定書》,送達賠償申請人;
(4)建立行政賠償卷宗。
3、時限
(1)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在收到賠償申請書之日起10日內,作出受理或不受理決定。
(2)公安消防機構應當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60日內依照《--賠償法》有關規定予以賠償。
三、消防行政處罰的依據
(1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
(2)《xx省消防條例》
(3)《行政處罰法》
(4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
(5)《消防產品現場檢查判定規則》
(6)其他法律法規
同類文章排行
- 消防廣播應急方案
- 海灣廣播主機對外接線
- 北京億杰消防工程公司教您防火卷簾門保養
- 防火卷簾聯動注意事項
- 消防泵聯動控制方式的選擇
- 報警主機調試密碼
- 亞運村街道某小區檢測消防應急廣播異常
- 消防主機的操作方法是什么?
- 億杰水泵維修
- 海灣消防設備聯動測試步驟
--新資訊文章
- 左家莊街道某公寓檢修消防報警按鈕
- 亞運村街道某小區檢測消防應急廣播異常
- 昌平區史各莊某公園消防廣播系統故障/修理
- 海淀區萬壽路某公寓防火卷簾門怎么檢修
- 為大興區魏善莊某小區消防煙感清洗施工
- 為豐臺區五里店某小區安裝電動消防排煙窗
- 北京大興區某大廈小區消防卷簾門改造裝配
- 為西城區天橋某街道安全快速卷簾門更換
- 西城區什剎海某街道防火卷簾門更換步驟
- 北京通州區馬駒橋某鎮小區安裝消防水箱
- 北京消防工程噴淋頭安裝規范
- 防煙系統的聯動控制方式規定
- 北京煙感移位小案例
- 消防廣播系統圖紙怎么分這兩種線?
- 億杰帶您了解消防報警設備
- 消防報警設備怎樣維護?
- 全方位解析消防聯動系統
- 您了解消防廣播系統嗎?
- 北京消防工程煙感移位
- 北京消防工程之消防廣播系統現狀




